获得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称号
2014-03-06
根据《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管理办法》(温政办[2003]103号)文件的规定,我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研究开发机构进行审查、评估后,同意认定赵氟隆塑料衬里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43家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为第六批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(名单见附件)。给予其中温州赵氟隆有限公司等30家研发中心的建设单位经费补助各15万元,总计450万元,主要用于购置研发所必需的仪器、设备及引进必要的专业软件。补助经费在温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管理基金中安排,资金通过市科技局转拨,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财务制度,专款专用。